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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低空经济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25 年《政府工作报告》更明确将低空经济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信部也表示要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标准制定。
受政策红利影响,市场对于低空经济的未来发展给予了极高期待,仅2025年前四个月,我国注册低空经济的相关企业便达到了9217家,较去年同期增长234.92%。
但以2022年跨界布局无人机领域的永悦科技的亏损为例,风口行业仍仍需警惕"蹭热点"式转型,新兴领域需要研发、渠道、资金的多维支撑,传统企业跨界难度大,应充分调查可行性,谨慎操作。
——经鉴上市公司研究
低空经济红利下的困局:
永悦科技无人机业务持续亏损与治理危机
自2024年低空经济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以来,大批布局低空经济的企业集体进入高速发展期,因此该年度又被称为低空经济元年。2025 年《政府工作报告》更明确将低空经济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出要“推动商业航天、低空经济安全健康发展”,工信部也表示要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标准制定,此举标志着低空经济正在实现从“未来产业”向“支柱产业”的跃迁。
在一揽子利好政策加持下,市场对于低空经济的未来发展给予了极高期待,预测2025年我国低空经济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5万亿元,至2035年有望达到3.5万亿元。
在此前提下,eVTOL与整机制造领域的上市公司万丰奥威,和无人机与动力系统领域的航天彩虹不仅实现了一季度营收与净利润的双增长,且都对2025年的业绩做出了超高比例增长的预期。其中,万丰奥威预测其2025年可实现营业收入44.45亿元,同比增长率73.18%。归母净利润为3.21亿元,同比增长率达263.79;航天彩虹预测其2025年营业收入将达到185.1亿元,同比增长率为13.81%。归母净利润10.56亿元,同比增长率为61.64%。
然而,面对利好政策不断,同行业上市公司业绩飘红的情况,曾因跨界无人机行业而“风光一时”的永悦科技却遭遇业绩“滑铁卢”,其自2022年涉足无人机领域以来持续亏损,截止到今年一季度末亏损金额更是已经达高达2.84亿元。
更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前不久永悦科技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翔还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业绩持续三年亏损近3亿元
制定系列计划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永悦科技成立于2011年,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不饱和聚酯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企业介绍,其凭借多年以来的技术和经验积累,在行业内取得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和品牌知名度。但受原材料价格波动、下游行业景气度变化引致的业绩波动、市场竞争加剧、安全生产和环保、宏观经济与下游市场景气度持续低迷等风险因素影响,其2024年不饱和聚酯树脂的产能利用率仅为47.85%。
为提高企业竞争力,永悦科技于2022 年初成立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开始生产销售以工业级应用无人机和植保无人机为主的行业应用机。从时间节点上来讲,永悦科技在无人机领域的布局精准踩在行业起飞的风口。但也正是从这一年起,永悦科技便陷入了亏损的泥淖。据企业披露的财务数据显示,2022年至2025年第一季度,该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4082.79万元、-7157.93万元、-1.66亿元和-583.90万元。
在政策加持的2024年,永悦科技的业绩表现也依旧差强人意。根据企业披露的财报显示,其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70亿元,同比增长率为9.66%;归母净利润-1.66亿元,同比增长率为-136.20%,呈现明显的增收不增利特征。
而通过企业披露的2024年情况来看,该年度公司的化学制品制造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8.36%,营业成本比上年增长9.84%,因此毛利率仅比上年减少了1.27 个百分点,毛利率表现为5.71%;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业方面,营业收入虽然比上年增长313.38%,营业成本却比上年增长1111.88%,因此毛利率比上年减少 67.86 个百分点,表现为-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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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自公司年报】
上交所对于其2024年度的亏损原因也给予了关注,永悦科技在给上交所《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中表示,盐城永悦期末总资产金额为9816.67万元,净资产为6473.95万元,营业收入1141.8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46.62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金额为-1068.76万元。主要亏损原因为日常经营支出期间费用金额2784.34万元,计提无人机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金额8141.92万元,转回以前年度可弥补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费用889.98万元。
但即使在今年一季度整个无人机行业都增速明显的条件下,永悦科技依旧未能扭转亏损的局面。根据一季度报显示,其当季实现营业收入6083.97万元,同比增长率为-6.05%,归母净利润-583.67,同比增长率为52.09%。
更加值得关注的是,截止到2024年末,该公司的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仅为3394.79万元,其中还有58.01万元流动性受到限制。而截止到一季度末,其货币资金更是缩减至2328.07万元,同比增长率为-31.42%。
与之相对应的是,第一季度该公司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的金额却高达8439.75,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了138.72%,而2024年底这一比例还保持在27.20%的水平。这也意味着永悦科技或许存在为了促进销售而进行大幅赊销的行为,那么由此带来的问题则是产生坏账的风险增加,以及进一步影响企业的流动性。
不过,根据永悦科技披露的2024年年报信息显示,该公司已经针对因连续亏损导致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情形制定了一系列应对计划,其中包括通过降本增效,增加树脂产品的应用场景;降低原材料成本;开发高毛利的树脂产品;拓展海外业务;精简人员,减少成本费用支出;消化现有的无人机库存,谨慎拓展无人机业务等等,并表示上述应对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将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实控人屡次触碰法律红线
投资者信心有待恢复
对于上市公司来讲,如果企业专注于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并加强内控管理,即使短暂业绩表现不佳,也依旧存在扭转颓势的希望。但永悦科技于一季度报披露前夕的一则公告,却严重打击了投资者对这家企业的信心。
2025 年 4 月 28 日,永悦科技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根据公司实控人、董事长陈翔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对其处以 400万元罚款。
图片 【截图自处罚决定书】
根据内容显示,永悦科技及永悦智能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在河南开展无人机业务并签订相关合同,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所述“公司订立重要合同”的重大事件,公开前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3 年 5 月 31 日至 8 月 28 日。然而,陈翔作为永悦科技时任董事长,却分别于 6 月 14 日、6 月 23 日将上述信息泄露给其2023 年 5 月才刚刚认识的李某。
此外,由于永悦智能与平舆畅达签订的3 亿元《销售合同》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重大事件,该重大合同解除事项属于重大事件的重大进展,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二十五条规定,该进展构成《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十二项规定的应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公开前构成《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 2023 年 9 月 11日至 9 月 18 日。 2023 年 8 月 28 日,永悦科技披露 3 亿元无人机合同后引发舆情,为帮忙处置舆情,陈翔朋友付某言与陈翔联络频繁。9 月 13 日上午 12 时 57 分左右,陈翔在通话中向付某言泄露上述内幕信息。
随后,因为与付某言相识间接获得上述信息的赵某某控制使用2个账户,合计卖出683.23万股“永悦科技”,成交金额5518.35万元,合计避损1124.5万元。因此,赵某某因内幕交易“永悦科技”而被证监局没收违法所得1124.5万元,并罚款6746.95万元。
虽然永悦科技在公告中表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主体为陈翔先生及其相关人员,与公司无关,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直接影响。但对于二级市场而言,此类董事长被立案的负面消息,通常会打击投资者信心,从而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持谨慎态度,甚至引发恐慌性抛售,进而导致股价下跌。
事实也的确如此,立案信息披露之后,4月28日(周一)该公司股价便迅速从4月25日(周五)时收盘时的5.46元/每股直降到5.19元/每股,跌幅达到了24.79%。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24年11月24日,永悦科技还曾收到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英”)发来的盐城市大丰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翔的留置通知书(大监留通[2024]15号)和立案通知书(大监立通[2024]66号)。直至2025年2月25日,针对陈翔的留置措施才正式公告解除。
不仅如此,2023年10月30日,永悦科技及其董事长陈翔还曾因未及时披露所持股份进行司法冻结而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而截止发稿日稳定的配资平台,同花顺信息显示永悦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依旧为陈翔,不过其本人已经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持股数量为29000股,持股原因为2024年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市值为11.14万元。